交易编号: COAMC-QD-2026-YRSW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资产编号:COAMC-QD-2026-YRSW:
对上海市境内1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截至2026年6月20日,债权本息合计为55303.81万元,其中本金合计36614.15万元,利息余额18485.88万元,诉讼费保全费合计203.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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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担保情况 |
当前资产状况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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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伊人商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人民币 |
366,141,523.78 |
184,858,874.91 |
2,037,846.00 |
抵押人:上海利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抵押物上海利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林荫新路255弄82号、87号、125号、133号、140号、141号的佘山月湖山庄六套别墅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六套别墅总建筑面积为4503.28平方米,占地面积9834.43平方米。 |
抵押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或淘宝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高女士、魏先生
电话:0532-58760763、0532-58760762
手机:18563928326、15264218128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甲B座三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532-58760776 (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389557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12378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9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