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青岛益惠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六户项目公开竞买的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关于青岛益惠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六户项目公开竞买的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于2026年9月28日8:30起至2026年9月28日11: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开展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公开竞买活动:

(1)对山东省境内青岛益惠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6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2026年2月20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费合计人民币237,546,447.79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84,707,125.52元,未偿利息人民币152,166,268.47元,未偿费用673,053.80元(具体明细、数额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或以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为准);以及

(2)东方因代垫诉讼费形成的应收款14,714.00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或淘宝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查阅。标的资产起拍价为人民币24,200,0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标的资产的竞买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竞买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该标的资产竞价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该标的资产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需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确定是否成交。以第一次的最终竞价金额+第一次竞买最小加价额作为第二次竞价的起始价,如果第二次竞价未达到保留价,第一次竞买人为买受人。

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成功当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其他文件)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甲三楼)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样本详见附件4)并按《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价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成交后,本标的资产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交易保证金,买受人须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协议签订当日)将价款缴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指定账户。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高经理;张经理

电话:0532-58760788;0532-58218865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甲世贸B三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32-58760779(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389557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电话:12378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标的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6年2月20日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借款人

本金

利息

垫付费用(含应收款)

担保方式

保证人

抵(质)押物情况

1

青岛益惠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40,000,000.00

79,793,453.74

202,187.80

抵押+保证

张锡山;张勇文

抵押物:青岛劳伦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青岛即墨区鹤山路599号福泰国际大厦22、12、25、26层,面积4587.53平方米。

2

青岛中和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5,067,253.80

217,018.00

抵押+保证

常志松;张勇文

抵押物:倪翠玲名下位于青岛市北区福州北路135-1号601.3平米房产。

3

青岛宝梭服饰有限公司

9,285,313.16

10,966,852.76

39,851.00

抵押+保证

姜泽宗;张勇文

抵押物:青岛鲁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烟台莱阳市旌旗东路008号盛隆广场B区0007-126/127/201/203/204的房产五套,面积分别为236.83米、283.76平米、404.48 平米、136.91平米、134.35平米,合计面积1,196.33平米。抵押房产对应土地面积199.37平方米。

4

青岛格兰威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496,182.41

35,675,314.12

175,674.00

抵押+保证

刘宗承;肖玉玲

抵押物:肖玉玲名下青岛开发区九华山路2-15号787.19平方米网点房。

5

青岛裕凯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799,924.50

167,026.90

14,714.00

/

共同借款人张启海

/

6

青岛金岭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25,705.45

496,367.15

38,323.00

抵押+保证

马珍军、李娜

抵押物:马珍军名下崂山区海青路6号鲁信未央花园小区9号楼1单元302户(复式),面积248.18平方米。

合计

84,707,125.52

152,166,268.47

687,7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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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利息的最终数据以合同约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为准;

    ②青岛裕凯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垫付费用列为东方垫付诉讼费形成的应收款。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