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等8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以下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本次公告处置的债权资产,可单独处置、部分组包处置或整体组包处置。
截至2025年7月20日,标的资产总金额合计246,609,448.76元,涉及本金余额合计205,491,704.26元,利息余额40,936,420.50元,费用181,324.00元。标的资产公告清单如下:
序号 | 债务人 | 截至2025年7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详情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垫付费用 | |||
1 | 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 | 39,499,976.22 | 5,863,558.70 | 0.00 | 保证人:郑州俱进热电能源有限公司、登封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 |
2 | 郑州俱进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 18,700,000.00 | 6,816,317.00 | 0.00 | 保证人:登封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 |
3 | 郑州绿业信息中等专业学校 | 18,999,999.13 | 1,460,618.82 | 0.00 | 保证人:陈战勇、寇雪杰;质押物:绿业中专学校学费收费权,收费权质押登记证明编号为21099151002627590312 |
4 | 河南新家园建材家居有限公司 | 28,999,912.72 | 1,272,677.90 | 0.00 | 保证人:郑州华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郑州鑫明木业有限公司、张莉、李运强 |
5 | 郑州鑫明木业有限公司 | 29,500,000.00 | 1,204,984.73 | 0.00 | 保证人:河南新家园建材家居有限公司、郑州华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李运强、任占峰、张莉 |
6 | 巩义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57,999,985.00 | 20,184,210.86 | 181,324.00 | 保证人:郑州森海置业有限公司、李永生;抵押物:郑州森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巩义市嵩山路三套商业房产提供抵押,面积合计13462.8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豫(2018)巩义市不动产权第0008870号、豫(2018)巩义市不动产权第0008869号、豫(2018)巩义市不动产权第0008868号;质押物:巩义瑞康医院收费权,收费权质押登记证明编号为12880129001542809859号。 |
7 | 兰考县科瑞奇建材有限公司 | 10,727,781.67 | 3,642,570.09 | 0.00 | 保证人:河南天民种业有限公司 、闫大伟、张辉;质押物:张萍、张辉名下持有的债务人股权;抵押物1:金国锋名下位于开封市兰考县城区胜利路北段东侧的商住两用房,面积744.96平方米,房权证号为房权证兰房字第41598号。抵押物2:周豹海名下位于开封市兰考县城关镇中原路南段东侧两套商住两用房,面积分别为637.5平方米、950平方米,房权证号分别为房权证兰房字第35419号、房权证兰房字第41598号。 |
8 | 河南海菲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64,049.52 | 491,482.40 | 0.00 | 保证人:韩北京;抵押物:韩北京名下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6号7号楼2单元24层2403号住宅,面积85.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9)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89162号。 |
合计 |
| 205,491,704.26 | 40,936,420.50 | 181,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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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标的资产项下各户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异议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分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联系人:韩先生、邓先生
电话:0371-86058871、86058829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6号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563963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9332000
特别声明: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7月20日。上述标的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5年8月8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