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关于深圳市骤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2户债权及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实物资产的披露公告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修订)》(财金〔200887号)要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针对存量债权类及实物类资产,特披露信息如下:

表一:债权资产(币种及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所在地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抵、质押和担保情况

资产状况

1

深圳市骤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

23,620,316.50

7,779,177.89

抵押物为江门市江海区江翠路50号的房产首层以及二层全部,深圳市天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金麒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丘振良、关晓影提供保证担保

停止营业

2

深圳市国泰华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

38,580,942.70

8,334,748.66

抵押物为深圳市福田区东海国际中心二期BA10H,深圳国泰华纺织品有限公司、深圳东方绿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国泰华(襄阳)纺织企业有限公司、湖北国泰华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停止营业

3

深圳市众生利工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

13,874,278.91

1,886,793.73

抵押物为深圳市保发大厦(配套服务楼)19A,B,C,D,E,F,G,L;深圳市星空工贸有限公司/刘文辉/王星/任夫男提供保证担保

停止营业

4

深圳市盛旭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

25,051,948.64

6,165,988.09

抵押物为第壹世界广场塔楼23D;保证人为吴文雷、深圳市利恒新星实业有限公司、王建军、王建荣提供保证担保

停止营业

5

深圳市新一佳吉心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

30,000,000.00

22,372,632.90

常德市新一佳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湖南常德武陵区的酒店用地及地上4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土地证号常国用(2006)第76号,面积10000平米;建筑物证号常房权证武字第00148501号、常房权证武字第00137100号、常房权证武字第00137099号、常房权证武字第00148502号,面积39456平米】;李彬兰、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一佳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德市新一佳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清算

6

深圳市爱迪融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

265,957,018.51

43,473,873.15

抵押物为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大路大福源二店,土地11,306.73 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包括8,131.27平方米车库,9,682.40平方米一层商业服务用房及9,490.39平方米一层商业服务用房;吉林市鑫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富野食品有限公司、陈海丰、张淇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7

深圳市宝安联和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

97,040,046.57

15,981,533.32

联思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玉壶轩房地产有限公司、张雨、黄建彪、谢剑锋、谢小珊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8

深圳市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

12,992,395.41

4,449,843.76

港城华庭3号塔楼16A;戴礼潜、戴礼和、曾奕萍、抵押人曾樱子、张家文、方卓君及深圳市嘉仕得电子有限公司、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惠州市神州创宇低碳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9

深圳市豪艇房车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

18,607,784.59

2,607,784.59

抵押物为东部华侨城天麓二区29栋,徐超、朱平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10

深圳国发光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

61,674,883.65

40,710,608.34

深圳恒富翼贸易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荔湾大道南侧太子山庄1201202203房产、湖南湖湘木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洋沙湖大道工业园南侧的工业园提供抵押;深圳岳鹏成电机有限公司以其2016419日至2020418日期间因销售电机等产品所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深圳恒富翼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金鼎泰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深圳国发光电有限公司、王富贵、李建容、王岳、龙艺佳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11

深圳市银通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

153,087,498.87

71,199,969.27

陈海胜以其持有的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松元厦社区办公楼1栋、厂房2栋、厂房3栋、宿舍4栋、厂房5栋、厂房6栋、厂房7栋、发电机房8栋、储藏室9栋房产提供抵押;深圳中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深圳富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深圳富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质押担保;深圳市旺一生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富置业有限公司、深圳中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恒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王富贵、李建容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12

深圳市梦旅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

95,157,013.89

46,527,853.97

陈海胜以其持有的龙华区观澜街道松元厦社区办公楼1栋、厂房2栋、厂房3栋、宿舍4栋、厂房5栋、厂房6栋、厂房7栋、发电机房8栋、储藏室9栋房产提供抵押;深圳岳鹏成电机有限公司、深圳富置业有限公司、深圳中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恒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王富贵、李建容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13

泉州豪生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市

587,828,876.99

423,857,245.83

泉州豪生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泉州洛江中心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证号:洛国用(2009)第5号]及泉州洛江中心城区C19-02-02 地块、C19-02-03地块的泉州国际豪生商住1 号楼、商务2号楼、地下室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证号:洛国用(2009)第3号、洛国用(2009)第4 号]提供抵押担保;张海仙以名下持有的泉州豪生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及泉州丰泽日盛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持有的泉州豪生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张海仙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14

厦门市宏圣鑫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市

53,835,500.00

27,933,500.00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417501单元、502

存续

15

厦门中拓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市

34,953,300.00

15,535,000.00

厦门市恩明区厦禾路417401单元房产提供抵押;厦门宜融商贸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江梅琴、梁辉、林武建、林武坚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16

深圳市金鸿铭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

109,654,400.00

12,005,500.00

东莞市陶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东莞市长安镇莲峰50号莲峰广场裙楼02-24号共23套商铺提供抵押担保;深圳市鸿海环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海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陶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海泉、林振洪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17

深圳俊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

47,300,000.00

6,689,900.00

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深圳市龙岗区南联村仙岭公馆19套物业提供抵押担保;曾坚锴、钟育华夫妇和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18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汕头市

1,089,198,350.20

49,509,359.74

抵押物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已抵债于我分公司,剩余质押物为宜华生活8150万股股票;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8宗土地;查封物含汕头市海湾尚景41套住宅,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33宗(约合1200万亩)土地;汕头市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互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刘绍喜、王少侬、刘绍生、刘壮青、刘绍香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19

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

164,000,000.00

31,531,500.00

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达孜慈恒医疗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达孜慈恒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养和医院有限公司60%的股权及杭州慈养老年医院有限公司60%股权;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刘绍喜和王少侬、刘绍生、刘壮青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20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

160,724,365.12

6,945,956.46

陈奕民以其持有的广东海纳12.52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王少侬、刘绍生、王逸如、刘壮青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21

华宇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

623,998.49

349,083.89

华宇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在20181127日至20231127日期间因销售或服务形成的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任晓娅以其持有的华宇信通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任晓娅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22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

1,990,000,000.00

3,696,925,694.72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宜华集团以其持有的浙商产融合伙企业100000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及宁波钱潮合伙企业31.055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提供质押担保,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市立医院控股集团股份公司2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刘绍喜、王少侬、刘壮青、宜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云祥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存续

表二:实物资产(币种:人民币):

序号

资产名称

所在地

抵债金额

数量

单位

当前资产状况

1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的酒店、公寓、娱乐功能楼、职工宿舍房产

深圳市

1,052,510,365.00

51,658.42

存续

该债权/实物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228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215573

邮件地址:zhouwen@coamc.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B49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755-82215576 (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长期有效。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5年2月13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5年02月13日